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阿克苏水电台兰河一、二级及吐木秀克水电站部分机组过流部件碳化钨喷涂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台兰河一、二级电站各装有4台立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站装机容量48MW(2×19.2MW +2×4.8MW)。大机水轮机型号为HLJF2062-LJ-200,发电机型号:SF19.2-18/5100,额定转速333.3r/min;小机水轮机型号为HLJF1809-LJ-108,发电机型号:SF4800-10/2860,额定转速600r/min。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佳木镇,距温宿县佳木镇约27km,距温宿县距离约55km,距阿克苏60km,全程沥青路面,交通便利。
吐木秀克水电站,电站总装机2×24MW,水轮机型号为HLN255-LJ-203;发电机型号SF24-18/4800,额定容量24 MW,转速333.3r/min,吐木秀克水电站位于温宿县境内的库玛拉克河中游,距温宿县约有33km,对外公路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新疆阿克苏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台兰河一二级1、4、6、7号机组、吐木秀克2号机组精加工修复后的五套过流部件进行碳化钨喷涂。
工作内容包含了喷涂前各机组尺寸复测(投标人派人到精加工修复厂,地址在重庆水轮机厂参与验收,费用自理,并对其质量负责,合格后送达投标方)、喷完后整套加工件预装试验、出厂验收、喷涂总面积不变,如喷涂部位有调整,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要求。喷涂预估工程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一 |
台兰河一级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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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兰河一级1号机组过流部件喷涂面积 |
m2 |
3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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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台兰河一级4号机组过流部件喷涂面积 |
m2 |
12.096 |
|
二 |
台兰河二级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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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兰河二级6号机组过流部件喷涂面积 |
m2 |
3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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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台兰河二级7号机组过流部件喷涂面积 |
m2 |
12.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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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吐木秀克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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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吐木秀克2号机组过流部件喷涂面积 |
m2 |
3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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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给出的喷涂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最终结算时以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2.1.3服务地点:台兰河一级水电站、台兰河二级水电站、吐木秀克水电站(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佳木镇、吐木秀克镇)。
2.1.4服务期:计划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过流部件喷涂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1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