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IBC电池及组件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搬运及二次配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拆除西安电池厂区车间内的3台LPCVD工艺设备及配套自动化、真空泵设备,2台PECVD工艺设备及配套自动化、真空泵设备,1台石英管清洗机,1台笑气供气柜。将拆除的工艺设备运输搬运至西宁IBC电池厂区车间内就位安装,二次配设计施工。对IBC电池厂区原有厂房净化空调、工艺冷却循环水、排风、压缩空气、配电等生产辅助动力系统进行设计改造,满足新增工艺设备动力需求。
1.2招标范围
1.2.1IBC电池及组件升级改造项目配套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动力工程、电气工程、配电站内配电工程、工艺设备二次配工程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工程:
西安厂区工艺设备搬运通道外墙拆除、吊装平台搭建,西宁P型电池厂区现有动力设备及部分管线拆除等。
(2)机电安装工程:
包括:IBC电池及组件升级改造项目配套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动力工程、电气工程、配电站内配电工程、工艺设备二次配工程设计施工。
(3)主工艺设备长途运输、卸车搬运及安装。
1.2.2工期要求
暂定2024年5月18日开工(实际开工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2024年6月7日竣工,总工期20日历天。
1、本工程计划从2024年5月18日开工。
2、合同签订后承包方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由项目业主3天内审查设计施工图。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工程设计允许专业分包,其分包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其余工程均不允许分包。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4.3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光伏、半导体及电子行业或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且近五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至少2个光伏、半导体及电子行业净化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如分包,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设计负责人资历及社保资料)。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自承担并完成过至少2项单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光伏行业或半导体及电子行业净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7日18:00时至2024年4月25日0:00时。
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拆除西安电池厂区车间内的3台LPCVD工艺设备及配套自动化、真空泵设备,2台PECVD工艺设备及配套自动化、真空泵设备,1台石英管清洗机,1台笑气供气柜。将拆除的工艺设备运输搬运至西宁IBC电池厂区车间内就位安装,二次配设计施工。对IBC电池厂区原有厂房净化空调、工艺冷却循环水、排风、压缩空气、配电等生产辅助动力系统进行设计改造,满足新增工艺设备动力需求。
1.2招标范围
1.2.1IBC电池及组件升级改造项目配套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动力工程、电气工程、配电站内配电工程、工艺设备二次配工程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工程:
西安厂区工艺设备搬运通道外墙拆除、吊装平台搭建,西宁P型电池厂区现有动力设备及部分管线拆除等。
(2)机电安装工程:
包括:IBC电池及组件升级改造项目配套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动力工程、电气工程、配电站内配电工程、工艺设备二次配工程设计施工。
(3)主工艺设备长途运输、卸车搬运及安装。
1.2.2工期要求
暂定2024年5月18日开工(实际开工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2024年6月7日竣工,总工期20日历天。
1、本工程计划从2024年5月18日开工。
2、合同签订后承包方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由项目业主3天内审查设计施工图。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工程设计允许专业分包,其分包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其余工程均不允许分包。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4.3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光伏、半导体及电子行业或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且近五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至少2个光伏、半导体及电子行业净化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如分包,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设计负责人资历及社保资料)。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自承担并完成过至少2项单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光伏行业或半导体及电子行业净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7日18:00时至2024年4月25日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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