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场平强夯试桩等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拟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建设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以煤直接液化为主线,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提高综合能源转化效率。产品方案以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高附加值化学品和材料为主,充分考虑“平急结合”战略需求,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构建煤基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在榆林打造国家能源集团“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本项目包括煤液化、煤气化、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MTO及下游加工、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共5部分及其配套的公辅工程,其中煤液化部分包括216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等11套装置;煤气化部分包括93万m³/小时煤气化、210万吨/年煤制甲醇等6套装置;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200万吨/年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等9套装置;MTO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75万吨/年甲醇制烯烃等5套装置;煤基可降解材料部分包括5万吨/年聚碳酸丁二醇酯(PBC)、16万吨/年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等7套装置,共计38套工艺装置。项目估算总投资798亿元,占地面积约558公顷,临时用地面积约169公顷。
招标范围:项目场平(含临时用地)、强夯(含试夯)、试桩及业主负责的桩基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煤化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业绩2份,其中单份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中交或交工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体现合同已中交或交工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可在用户证明中体现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求土建相关专业,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地基处理工作业绩。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5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场平强夯试桩等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拟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建设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以煤直接液化为主线,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提高综合能源转化效率。产品方案以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高附加值化学品和材料为主,充分考虑“平急结合”战略需求,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构建煤基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在榆林打造国家能源集团“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本项目包括煤液化、煤气化、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MTO及下游加工、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共5部分及其配套的公辅工程,其中煤液化部分包括216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等11套装置;煤气化部分包括93万m³/小时煤气化、210万吨/年煤制甲醇等6套装置;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200万吨/年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等9套装置;MTO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75万吨/年甲醇制烯烃等5套装置;煤基可降解材料部分包括5万吨/年聚碳酸丁二醇酯(PBC)、16万吨/年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等7套装置,共计38套工艺装置。项目估算总投资798亿元,占地面积约558公顷,临时用地面积约169公顷。
招标范围:项目场平(含临时用地)、强夯(含试夯)、试桩及业主负责的桩基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煤化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业绩2份,其中单份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中交或交工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体现合同已中交或交工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可在用户证明中体现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求土建相关专业,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地基处理工作业绩。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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