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热电#1、#2锅炉房12.6M及汽机房地面破损隐患治理和#1、#2锅炉0米地面隐患治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中卫热电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东侧,建设两台35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双抽供热发电机组,2016年11月11日两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营,至今已运行8年,电厂距离中卫市15公里。公司#1、#2汽机房、锅炉房地面出现大面积裂缝、塌陷、凸起问题,存在地面塌陷造成运行设备故障跳闸、水汽油管网断裂造成供水供气供油中断、地面不平造成行人摔伤等安全隐患。需对#1、#2锅炉房、汽机房地面进行隐患治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中卫热电#1、#2锅炉房12.6m及汽机房地面破损隐患治理和#1、#2锅炉0米地面隐患治理项目,主要工作范围为中卫热电#1、#2锅炉房、汽机房0-12.6米聚氨酯采砂地面制作,除设备、设施区域无法采用机械或人工制作区域,同时对原有地沟更换不锈钢排水格栅等相关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总服务期限为150天,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地坪制作或修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