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黑山露天煤矿南部卡车排土场外扩基底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山露天煤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境内,行政隶属托克逊县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300万t/a。井田走向长约15.84km,倾向宽约3.04km,面积约48.1299km2。此次勘察区域为南部卡车排土场外扩区域,勘探区南北最长约 1.4 km,东西最宽约 4.8 km,勘探区域面积约 6.76 km2。周边主要镇、县、市距离:距托克逊县90km,乌鲁木齐市60km。主要道路交通(公路、铁路):S103省道。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包),南部卡车排土场外扩区域南北最长约 1.4 km,东西最宽约 4.8 km,勘探区域面积约 6.76 km2。
依据相关规程规范、勘测任务书,充分利用已有勘测资料,结合勘测任务的深度和要求,采取实地踏勘、调查及搜集已建工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进行钻探、人工探井、野外地质调绘,室内土常规分析及易溶盐试验等工作方法,最后按不同地貌单位和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各项地质参数,提交勘察设计报告,完成外业钻孔施工工作,最后完成勘察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项目满足建设生产过程中排土场边坡设计安全可靠,保障南部卡车排土场外扩区域周边民生安全,降低地质灾害隐患影响。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计划: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提交勘察设计或服务方案,提交后70日内完成外业钻孔施工工作,最后30日内完成内业勘察报告编制工作,并完成评审,出具正式版勘察报告)。
2.1.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克尔碱镇国能黑山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山地质勘察服务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6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