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循环水药剂(一循、二循)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烯烃一循环水药剂,用于烯烃一公司一循、二循供气化系统、二循供空分系统,主要用于循环水系统阻垢、缓蚀、杀菌及消泡。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SAP系统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处理剂-通用 |
20000332 |
KG |
467000 |
循环水场缓蚀阻垢剂 |
2 |
水处理剂-通用 |
20000332 |
KG |
67000 |
循环水场非氧化性杀菌剂 |
3 |
水处理剂-通用 |
20000332 |
KG |
7000 |
循环水场消泡剂 |
4 |
水处理剂-通用 |
20000332 |
KG |
42000 |
循环水场铜缓蚀剂 |
5 |
水处理剂-通用 |
20000332 |
KG |
17000 |
循环水场氧化性杀菌剂(固体三氯异氰尿酸钠) |
6 |
水处理剂-通用 |
20000332 |
KG |
50000 |
循环水场黏泥剥离剂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本次采购为12个月用量,预计2024年9月1日开始交货,具体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2.2.3付款方式:分批到货分批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30%,使用两个月后支付60%,留10%质保金,依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项目履约保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合同生效后合同相对方须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合同项下所有物资按照约定货到现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出具解付通知。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同用户煤化工单套循环水量40000m3/h及以上的循环水水处理药剂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煤化工单套循环水量40000m3/h及以上,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且连续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连续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0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