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环保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煤矿隶属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鲁木齐东北部34km,西北距米东区13km,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米东区管辖。矿区铁路专用线与兰新线接轨,沥青路与乌(乌鲁木齐)-奇(奇台)公路相接,交通极为方便。
乌东煤矿是一个联合技术改造及产业升级项目,是对乌东煤矿区内的原大洪沟煤矿、小红沟煤矿、铁厂沟煤矿及乌东煤矿西区四个生产矿井进行统筹规划,整合深部煤炭资源,实行深部联合开拓,实现矿井集中生产、集中排水。乌东煤矿现分3个区,分别为南区、北区和西区。设计生产能力600万t/a,配备800万t/a现代化洗煤厂。
1)新疆公司乌东煤矿排土场生态修复区域灌溉管网工程
新疆公司乌东煤矿排土场生态修复区域灌溉管网工程,为乌东煤矿生态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配套灌溉管网工程,计划投资906.02万元,现北区历史遗留排土场削坡、放坡、修马道、覆土及播撒草籽已完工,并开展了地裂缝、滑坡及塌陷等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本次对历史遗留排土场地质灾害治理区域敷设灌溉管网进行生态修复,加快人工生态修复成效。
2)新疆公司乌东煤矿矿井水梯级利用及复用项目EPC工程
新疆公司乌东煤矿矿井水梯级利用及复用项目EPC工程,包括矿井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和冬储夏用水池建设两部分,计划投资1.69亿元。
①矿井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预处理部分按总规模9360m3/d设计升级改造,采用混凝沉淀池+快滤池工艺,深度处理部分按8900m3/d设计升级改造,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浓相水处理部分按1700m3/d设计建设,采用膜浓缩+机械雾化蒸发工艺,经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29项指标和含盐量不超过1000毫克/升的要求,并修缮现有保留建筑物;
②冬储夏用水池区域平流沉淀池按8000m3/d设计建设,冬储夏用水池总容积按52万m3设计建设。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设标段(包)划分
1)本招标监理服务范围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排土场生态修复区域灌溉管网工程和新疆公司乌东煤矿矿井水梯级利用及复用项目EPC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新疆公司乌东煤矿排土场生态修复区域灌溉管网工程和新疆公司乌东煤矿矿井水梯级利用及复用项目EPC工程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参与项目施工方案及施工图审核。
2.1.3项目工期:20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矿山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矿建工程监理或新建的工业水处理工程监理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矿山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担任煤矿矿建工程监理,或新建的工业水处理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0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