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定州三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沧东三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给煤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辖区定州市西南部10公里。一期已建设 2×600MW 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二期已建设 2×660MW 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三期 2×660MW 超超临界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脱硝设施。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东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渤海新区港口码头南侧。现有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工程利用原三期预留场地扩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定州三期 2×660MW机组扩建工程2台锅炉配套的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含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技术配合、安装指导、分系统调试配合、整套调试配合等。 沧东三期 2×660MW机组扩建工程2台锅炉配套的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含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技术配合、安装指导、分系统调试配合、整套调试配合等。
交货期:定州项目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起8个月内交货到电厂现场,最终交货进度应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沧东项目暂定签到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交货,或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工程给煤机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