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低碳院高压液氢加氢系统示范样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基于《高压液氢泵及其加氢系统示范及优化》项目的任务要求,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需要完成一套符合中国应用场景和规范的H35高压液氢泵及其加氢系统示范样机的国产示范。为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切实达成上述核心目标,现需要采购高压液氢加氢系统示范样机(以下简称“示范样机”)。
高压液氢加氢系统示范样机将液氢加压气化后通过加氢机加注给氢燃料电池车辆。该示范样机包括液氢存储及加压输送撬块1套、液氢预热气化撬块1套、公辅动力及控制撬块1套、高压氢气缓冲容器1台、35MPa加氢机1台、70MPa加氢机1台及实现撬块间、设备间、撬块与设备间连接连接系统(包括管网、电气、电信、仪控系统等)。该示范样机设置6m3液氢储罐,配备8.38m3/h、35MPa液氢泵,并兼顾2.58m3/h、70MPa工况(通过更换液氢泵实现),规模为300kg/天。运行加氢时,示范样机的撬块、设备及连接系统根据规范标准要求保持安全间距按设计的平立面图进行布置(设备占地约600m2);示范样机可以撬块形式重组(示范样机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电缆、管道、材料等都可以整合到上述3个撬块中),以便运输。
2.1.2招标范围:
(1)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要求完成高压液氢加氢系统示范样机施工设计方案编制,并提供由具有化工石化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施工设计图。
(2)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完成液氢存储及加压输送撬块、液氢预热气化撬块、公辅动力及控制撬块的设计和组装。招标人提供主要单体工艺设备液氢储罐、液压站、高压液氢泵(35MPa和70MPa)、换热器、气化器、缓冲罐、加氢机、空压机及部分管路和仪表,组装中缺少的材料、管道、管件、仪表、阀门、电信电缆等由投标人提供。
(3)投标人按施工方案完成撬块间、设备间、撬块与设备间连接连接系统的设计和组装。组装中招标人未提供的材料、管道、管件、仪表、阀门、电信电缆等由投标人提供。
(4)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编制联调测试方案,并完成示范样机的单体试车和液氮联调。试车和联调过程中所需要的招标人未提供的辅助材料(如材料、管道、管件、仪表、阀门、电信电缆等)、测试物料(如氦气、氮气、液氮等)、场地、公辅(水电气等)等由投标人提供。
(5)完成示范样机组装和测试验收后,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示范样机整合方案并将示范样机所包含的单体设备、管廊、线缆等整合到3个撬块中,包装后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过程所需的辅助材料及运输费用等由投标人负责。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1.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氢能产业(如加氢站、氢储罐、氢气瓶、加氢机、氢测试等)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