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项目。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项目主要内容为脱硫废水零排放区域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原有建筑物及地面拆除、土石方开挖、基础及主体施工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595万元。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24年11月1日。
2.6 本次招标标段为: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施工工程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需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止。
本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项目。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项目主要内容为脱硫废水零排放区域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原有建筑物及地面拆除、土石方开挖、基础及主体施工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595万元。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24年11月1日。
2.6 本次招标标段为: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土建施工工程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需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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