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销售集团天津分公司2024-2026年物业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分为两部分:1.办公楼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洞庭路81号,建筑面积 2905.76 平方米、2.化验楼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 992 号,建筑面积1686.12 平方米及定期清扫自营码头四楼、社会码头办公区域、制样车间。
2.1.2 招标范围:
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洞庭路81号 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办公楼及楼四周围管辖范围内;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 992 号化验楼及楼四周围管辖范围内,定期清扫自营码头四楼、社会码头办公区域、制样车间等。针对天津分公司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含办公楼、化验楼、码头现场楼内保洁、维修维护、保安服务、食堂、变配电室巡查)服务人员、通勤车司机(含码头送午餐)、行政司机、网络管理员共需要29人,其中包括项目经理1人,水电暖维修工1人,变配电室巡查员1人,会议服务及客服文员1人,保洁领班1人,保洁员5人,保安领班1人,保安员6人,厨师3人,面点师2人, 厨工 1人,餐厅服务员1人、通勤车司机2人、行政司机2人,网络管理员1人。
2.1.3 服务期限:2年,(起止日期: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如果此期间因办公地点等因素发生调整致使物业工作量调整的,双方友好协商,终止该合同。
2.1.4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洞庭路81号 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办公楼及楼周围管辖范围内;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 992 号化验楼及楼周围管辖范围内,定期清扫自营码头四楼、社会码头办公区域、制样车间等。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网站查询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范围含餐饮服务)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监制章、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3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