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双辽公司起重特种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双辽发电有限公司目前装设有各类起重特种设备共254台(套),其中,起重设施246台(套)、电梯8台(套),具体包含桥式吊车、电动双梁吊车、电动单梁吊车、客梯、货梯等。上述特种设备中的75台(套)起重设施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联动台损坏、载荷不足、起吊位置不对中、漏油等缺陷,影响现场设备的检修及维护。
2.1.2 招标范围:需要对国能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共计75台(套)起重设施进行修理,以消除上述缺陷并对全部254台(套)特种设备进行全年维护保养、紧急抢修、缺陷处理等工作,以保证上述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从而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
2.1.4 服务地点:吉林省双辽市郑兴街1288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许可子项包含A级桥式、门式起重机;②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2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全厂起重及电梯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