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辽宁公司大连电厂贮灰场100兆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集团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及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连电厂大连电厂贮灰场100兆瓦光伏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大连地区位于北方辽东半岛南端,濒临黄海和渤海,大连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于“资源很丰富”地区。根据拟建场地地形条件,拟建100兆瓦光伏电站,一座66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电站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升压站,(初步拟定以66kV电压等级)新建2回线路送出接入电网。(具体以接入系统设计审定意见为准)。拟建光伏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21°42′9.00″,北纬:39°3′14.00″。
2.2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人负责测绘、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办理“四证一书”的全面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依托本项目完成申报2个及以上创新项目科技成果并取得国家专利。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半年内完成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升压站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拟建场区部分位于坑塘内,设计工作需与养殖工作相结合,具体包含勘测设计范围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
2.3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兆瓦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等)。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兆瓦及以上光伏工程任职设计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所经历工程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和设计负责人信息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建设方出具证明等证明担任设计负责人经历的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止。
本辽宁公司大连电厂贮灰场100兆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集团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及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连电厂大连电厂贮灰场100兆瓦光伏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大连地区位于北方辽东半岛南端,濒临黄海和渤海,大连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于“资源很丰富”地区。根据拟建场地地形条件,拟建100兆瓦光伏电站,一座66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电站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升压站,(初步拟定以66kV电压等级)新建2回线路送出接入电网。(具体以接入系统设计审定意见为准)。拟建光伏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21°42′9.00″,北纬:39°3′14.00″。
2.2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人负责测绘、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办理“四证一书”的全面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依托本项目完成申报2个及以上创新项目科技成果并取得国家专利。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半年内完成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升压站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拟建场区部分位于坑塘内,设计工作需与养殖工作相结合,具体包含勘测设计范围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
2.3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兆瓦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等)。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兆瓦及以上光伏工程任职设计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所经历工程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和设计负责人信息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建设方出具证明等证明担任设计负责人经历的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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