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及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采暖加热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中卫电厂成立于2011年10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距离中卫市区14km,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一期东侧,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坚持“安全第一、绿色发展、资源节约、负面清零”原则,以“党建+”领航,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设规范、透明、廉洁的阳光工程。机组投产后可与大基地协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符合 产业布局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宁夏六盘山电厂系异地扩建,建设规模为2×1000MW一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具备供热功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km。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周边道路四通八达,运输便捷。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
六盘山电厂:采购厂区采暖供热系统设备、厂前区采暖供热系统设备、疏水回收设备、采暖加压机组设备以及附属仪器仪表、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中卫电厂:采暖加热站、设备配置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2.1.3交货期:
中卫电厂:设备满足2025年1月发货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六盘山电厂:设备满足2025年4月具备发货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
六盘山电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 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现场。
中卫电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采暖加热站或采暖换热站或采暖换热机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1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