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沁北电厂一期DCS及辅控系统国产化改造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济源市。
2.2 项目概况: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沁北电厂”)地处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境内,位于郑州市西北140公里,洛阳市东北80公里,焦作市西50公里,北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互倚相望。全厂一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400MW,现已全部投产。一期机组,即 1、2号机组,于2004年11月及2004年12月建成投产,其DCS系统选用北京ABB工程有限公司的Symphony系统,属典型的第三代DCS系统。一期外围控制系统为施耐德Modicon Quantum系列PLC,一期脱硫控制系统采用和利时MACS-SM系列。目前系统老化,需对上述一期主机、一期脱硫、一期外围系统统一更换为国产DCS,同步安装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本项目负责上述系统DCS改造过程中的施工工作。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工期:总工期120天(单机施工期控制在60天之内),2号机组预计2024年9月1日开工,1号机组预计2025年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负责改造范围内涉及系统的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包括涉及测点的拆接线及配合调试工作。本次DCS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以下系统:1号机组DCS 系统、2号机组DCS 系统、一期主机公用DCS 系统、一期脱硫DCS系统(包括1号机组脱硫DCS系统、2号机组脱硫DCS系统、一二期脱硫公用DCS系统)、精处理控制系统、工业废水控制系统、燃油控制系统、综合泵房控制系统、采暖控制系统、除灰控制系统、电除尘系统、补给水系统、弱酸系统、化学废水系统、石子煤系统、锅炉蒸汽吹灰系统、空预器间隙调整系统,及与改造相关的附属系统。此外还包括随改造新增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大机TSI及给水泵小机TSI相关设备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沁北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汽轮机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或300MW等级及以上汽轮机发电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业绩中不能反映机组容量等级的需出具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28日17时00分止。
本沁北电厂一期DCS及辅控系统国产化改造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济源市。
2.2 项目概况: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沁北电厂”)地处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境内,位于郑州市西北140公里,洛阳市东北80公里,焦作市西50公里,北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互倚相望。全厂一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400MW,现已全部投产。一期机组,即 1、2号机组,于2004年11月及2004年12月建成投产,其DCS系统选用北京ABB工程有限公司的Symphony系统,属典型的第三代DCS系统。一期外围控制系统为施耐德Modicon Quantum系列PLC,一期脱硫控制系统采用和利时MACS-SM系列。目前系统老化,需对上述一期主机、一期脱硫、一期外围系统统一更换为国产DCS,同步安装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本项目负责上述系统DCS改造过程中的施工工作。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工期:总工期120天(单机施工期控制在60天之内),2号机组预计2024年9月1日开工,1号机组预计2025年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负责改造范围内涉及系统的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包括涉及测点的拆接线及配合调试工作。本次DCS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以下系统:1号机组DCS 系统、2号机组DCS 系统、一期主机公用DCS 系统、一期脱硫DCS系统(包括1号机组脱硫DCS系统、2号机组脱硫DCS系统、一二期脱硫公用DCS系统)、精处理控制系统、工业废水控制系统、燃油控制系统、综合泵房控制系统、采暖控制系统、除灰控制系统、电除尘系统、补给水系统、弱酸系统、化学废水系统、石子煤系统、锅炉蒸汽吹灰系统、空预器间隙调整系统,及与改造相关的附属系统。此外还包括随改造新增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大机TSI及给水泵小机TSI相关设备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沁北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汽轮机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或300MW等级及以上汽轮机发电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业绩中不能反映机组容量等级的需出具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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