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本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额定工况下,单机发电功率660MW,同时供应工业蒸汽550吨/小时(1.1.9MPa、290℃,含减温水),同期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5 服 务 期: 本工程拟定于2024年9月份具备开工条件,第一台机组拟定于2026年11月投产发电,第二台机组拟定于2027年1月投产发电(以集团批复时间为准)。
本标段施工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调查收资工作;7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会议纪要;收口会召开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意见和报告正式稿。审查会(含专题审查)具体举行时间根据工作计划由双方商定。
2.6 招标范围:本次“初步设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试桩及勘测大纲等进行全面评审,包括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内容深度、设备选型及各工艺系统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及工程概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具体涉及初步设计的总图专业、热机专业、输煤专业、除灰渣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土建结构、建筑专业、供水专业、水工消防、化水专业、脱硫脱硝专业、建筑结构、暖通专业、环保专业、技经专业等部分内容以及电厂数字智能化系统、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节能、施工组织大纲、初设收口等内容;对总平面布置、装机方案、工程重大设计原则、工程专题方案、设计优化、主要技术路线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本项目属于扩建工程,公用系统设备增容需要充分考虑现有设备与新建设备的接口方案并提出评审意见。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认真研究,组织专家召开审查会、专题会,形成相应的审查会议纪要,依据国家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和工程具体情况,出具正式审查意见和报告等,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及审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火电业务)资信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初步设计审查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等文件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止。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本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额定工况下,单机发电功率660MW,同时供应工业蒸汽550吨/小时(1.1.9MPa、290℃,含减温水),同期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5 服 务 期: 本工程拟定于2024年9月份具备开工条件,第一台机组拟定于2026年11月投产发电,第二台机组拟定于2027年1月投产发电(以集团批复时间为准)。
本标段施工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调查收资工作;7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会议纪要;收口会召开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意见和报告正式稿。审查会(含专题审查)具体举行时间根据工作计划由双方商定。
2.6 招标范围:本次“初步设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试桩及勘测大纲等进行全面评审,包括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内容深度、设备选型及各工艺系统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及工程概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具体涉及初步设计的总图专业、热机专业、输煤专业、除灰渣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土建结构、建筑专业、供水专业、水工消防、化水专业、脱硫脱硝专业、建筑结构、暖通专业、环保专业、技经专业等部分内容以及电厂数字智能化系统、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节能、施工组织大纲、初设收口等内容;对总平面布置、装机方案、工程重大设计原则、工程专题方案、设计优化、主要技术路线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本项目属于扩建工程,公用系统设备增容需要充分考虑现有设备与新建设备的接口方案并提出评审意见。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认真研究,组织专家召开审查会、专题会,形成相应的审查会议纪要,依据国家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和工程具体情况,出具正式审查意见和报告等,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及审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火电业务)资信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初步设计审查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等文件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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