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系统设备运行及保洁服务标段项目已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约4km海门角。
2.2项目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汕头公司燃料运行及保洁工作,服务范围从码头第一条皮带(BC-1B)开始接卸煤,卸煤至条形煤场指定位置,并按招标方命令上煤至侧煤仓原煤斗圆筒部分为服务终点。保洁服务范围从BC-1B皮带(包括T0转运站、煤检中心、配电室)为起点至侧煤仓为终点(包含原煤斗入口上方建筑),整个燃料系统区域设备设施等的保洁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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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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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系统设备运行及保洁服务标段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系统设备运行及保洁服务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火电机组燃料系统设备运行合同业绩(同一项目不同年限业绩不叠加计算)。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26 16:55到2024-07-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