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4年7月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电动版)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电动) |
额定铲斗容量≥0.3m³ |
台 |
9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宁夏煤业各煤矿 |
2 |
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电动) |
额定铲斗容量≥0.5m³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清水营煤矿 |
注:1)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铲斗容积≥0.2m³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交货时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铲斗容积≥0.2m³的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