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7月轮式装载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轮式装载机 |
额定功率≥275kW 斗容≥5.6m³ 额定载重量≥11t 最大卸载高度≥3.4m |
台 |
5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铲斗容积≥5.6m³且最大卸载高度≥3.4m的轮式装载机的销售合同业绩3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铲斗容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铲斗容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