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全厂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灵武电厂总装机容量3320MW,其中一期2×600MW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9月投入运行,二期2×1060MW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1年1月、5月投入运行。目前监控系统仍有模拟摄像头,像素低、设备稳定性差;早期安装网络摄像头老化严重,画面模糊;部分生产区域仍存在监控盲点,现场高中风险作业视频监控接入箱数量不足,视频信号接入困难,风险作业效率低,公司视频监控存储时长不满足90天,为此2024年特进行全厂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升级改造。
2.1.2招标范围:全厂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范围:(1)安装调试监控摄像机、视频存储服务器、硬盘,满足储存要求。(2)安装高中风险接入点,含线路铺设。(3)安装调试铁路道口监控摄像机及电动升降杆。(4)现场监控摄像机上路临时电源集中治理。(5)生产区域原监控网络汇聚箱标准化治理。(6)公司二道门安全宣传条屏更换安装调试。(7)公司消防楼安防电子间内原网络机柜更换。(8)利用现有服务器资源(海康、大华)进行相关管理软件部署优化。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2.1.4项目地点: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视频监控系统或工业电视系统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5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