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4年起重设备治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灵武公司汽机、锅炉、燃料、脱硫等区域起重设备存在电动葫芦腐蚀、密封性差、不防爆,设备重量限制器缺少、现有重量限制器不准失效,过轨吊及桥式起重机电气柜电气元件老化、电缆绝缘老化、锁轨器磨损老化、操作滞后不灵活,钢丝绳磨损严重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生产现场用起重设备进行治理并在进行载荷试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宁夏灵武公司一二期汽机房区域、一二期磨煤机区域、一二期翻车机区域、一二脱水楼区域起重设备治理工作,包括起重设备整体彻底解体检查、清理、测量、检修、更换下列附件表格备品备件,对起重设备进行整体总装和试车,并按照要求完成载荷试验出报告。
2.1.3服务期限:计划于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宁夏灵武市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桥式、门式起重机)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桥式、门式起重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起重设备安装或起重设备修理或起重设备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