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物资供应分公司2024年自卸卡车配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招标人采购徐工XDR100自卸卡车配件2年度采购预估量,本次招标为统谈分签项目,中标人与项目单位签订2年供货协议,以实际采购订单结算。协议期内执行项目中的数量、时间和金额先到为准。
供货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交货期:每批执行合同(订单)签订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到货。
2.1.3交货地点:
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机场路西150米处;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牧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
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元宝山露天煤矿仓库。
2.1.4风险提示:本协议为两年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品种和数量为预估信息,具体执行和结算以月度订单和合同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此协议到期结束时,实际结算与预估品种和数量的差异,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自卸卡车(XDR型或XDE型)配件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增值税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