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安徽公司铜陵市压缩空气储能项目规划选址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铜陵市郊区周潭镇。
规模:300MW,1500MWh
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参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建设的必要性、工程地质、建设条件、建设方案、施工组织、建设用地、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财务分析、结论及建议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本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面工艺系统或光热发电项目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且具有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下洞室工程或单个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1000MW及以上常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或招标设计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盖章签字页以及主要内容页)。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5年担任过光热工程或抽水蓄能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工作经历,提供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30日17时00分止。
本安徽公司铜陵市压缩空气储能项目规划选址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铜陵市郊区周潭镇。
规模:300MW,1500MWh
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参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建设的必要性、工程地质、建设条件、建设方案、施工组织、建设用地、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财务分析、结论及建议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本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面工艺系统或光热发电项目可研或初设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且具有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下洞室工程或单个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1000MW及以上常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或招标设计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盖章签字页以及主要内容页)。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5年担任过光热工程或抽水蓄能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工作经历,提供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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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