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马儿庄一井煤矿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马儿庄一井井田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南约80km处,行政区划属盐池惠安堡镇和冯记沟乡管辖。地理极值坐标:东经106°43′29″~106°48′38″;北纬37°26′45″~37°36′52″,井田形状较为规则,近似矩形,缺东南角(宋新庄煤矿),东西宽约2~7 km,南北长约9.1~17.2km,井田面积为76.40km2,地面标高+1395m,井底标高+400m,开采深度506m。井田东西宽约2~7 km,南北长约9.1~17.2km,井田面积为76.40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39.2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马儿庄一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技术服务,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及审批等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行业有关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法律、标准、办法、要求等,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境现状监测、遥感解译、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报告审查、报告报批、相关手续办理、取得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等全项目周期内的全部工作。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始进行编制报告,要求在2个月完成报告的编制,中标人在具备报批条件后3个月内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最终版报国家生态环境部门且保证审批通过,同时报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存档,以备检查。
2.1.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和冯记沟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当前记分周期内无失信记分,状态显示为“正常公开或守信名单”(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编制单位诚信档案查询页面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的矿山采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国家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国家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须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内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内容、合同价格、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