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晋江电厂2024-2025年度生石灰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3×50MW 机组生石灰粉的供应、运输、装卸等。(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产品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估算用量 |
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生石灰粉 |
有效CaO含量:≥ 75%; 粒径要求:≤1mm; 水份≤0.8 %。
|
9000吨 |
暂定2024年11月--2025年10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1年 |
神福(晋江 )热电有限公司生石灰粉仓) |
密封罐车运输,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注: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的采购数量,投标人按清单表中的数量进行报价,合同根据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格调价机制参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分项报价表”。若后续合同履行中,当供货周期、结算金额、供货数量超过实际招标范围(以一项先到为止),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采购。
(1)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上述招标货物的交货期统一为:接到电厂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场,紧急情况12小时内送货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石灰或生石灰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生石灰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