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炉临修锅炉防磨防爆检查工作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DG1100/17.5-II2型)。锅炉采用单汽包、自然循环、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锅炉主要由一个膜式水冷壁炉膛,三台汽冷式旋风分离器和一个由汽冷包墙包覆的尾部竖井(HRA)三部分组成 。
(2)项目建设地点:建投(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4炉临修防磨防爆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防磨防爆检查范围应包括所有受热面,以及所有与受热面有关装置,如防磨装置、定位装置、密封装置、导流装置、浇注料防磨、风帽、管道支吊架、限位装置、风帽等。
2.2.2防磨防爆检查缺陷应包含但不限于:吹损、减薄、胀粗、缺损、碰磨、浇注料缺损、砸伤、凹坑、鼓包、腐蚀、错列、变形、弯曲、变色、拉裂、裂纹等。以上缺陷无论大小均需标记、记录,并在检查报告中以照片搭配文字体现。
2.2.3其中吹损、减薄、碰磨、凹坑等类缺陷需进行管壁厚度测厚。所使用的测量工具应检测合格,数据记录应完全详细形成表格。对于肉眼观察及手摸无法确定的减薄、涨粗类缺陷隐患,必须进行仪器测量,并记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施工在招标人检修期间进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h内到达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4项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锅炉防磨防爆检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发票(至少一张)等证明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信息)。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 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8月1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8月7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