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五标段新华区城中村改造(北部片区)工程-德邻居南区电力配套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新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五标段新华区城中村改造(北部片区)工程-德邻居南区电力配套工程;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010.79平方米(约为48.02亩),总建筑面积为109357.9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75227.5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34130.37平方米; 2.1.3 建设地点:东至规划路、西至永乐大道、南至振兴路、北至东风路; 2.1.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 合格 标准;且通过甲方及电力的相关验收,按时且正常送电。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电力施工内容及负责相关内容移交沧州市供电公司;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德邻居南区项目变配电室、变配电室至照明线路表箱及变配电室至充电桩表箱全部电系统施工,工程图纸及清单中所有人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从10KV分线箱接线缆外线工程至变配电室、4120KVA变配电室移交。低压部分(小区变配电室出线至住宅计量箱)的电力施工工程,直至验收并送电交付电力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1 09:30:00至 2024-08-06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