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芜湖水务公司2024-2026年度生产辅助运行服务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括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1
对以下厂站采购生产辅助运行服务:
(1)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芜湖一期项目),包含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厂、朱家桥片区管网及配套泵站、芜湖市滨江污水厂及配套泵站;
(2)芜湖市繁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繁昌项目),包含繁昌区城南污水厂、繁昌区第二污水厂、繁昌荻港镇污水厂、繁昌新港镇污水厂。
芜湖市繁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由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采购,芜湖市繁昌区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二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2
对以下厂站采购生产辅助运行服务:
(1)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二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芜湖二期项目),包含芜湖市城南污水厂及配套泵站;
(2)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无为项目),包含无为高沟镇污水厂、无为乡镇片区厂站(6+9)、无为城镇片区(无为城东污水厂、无为绿泉污水厂);
(3)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和县项目),包含和县第一污水厂、和县第二污水厂、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厂;
(4)宣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 项目(以下简称宣城项目),包含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1
主要包含芜湖一期项目(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厂、朱家桥片区管网及配套泵站、芜湖市滨江污水厂及配套泵站)、繁昌项目(繁昌区城南污水厂、繁昌区第二污水厂、繁昌荻港镇污水厂、繁昌新港镇污水厂)的维护及检修业务、运行及污泥脱水业务、化验辅助业务、综合辅助业务、厂(站)值守业务、泵站调度业务、泵站巡检业务、管网巡查业务、管网养护业务、应急抢险业务等生产辅助运行服务。
第二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2
主要包含芜湖二期项目(芜湖市城南污水厂及配套泵站)、无为项目(无为高沟镇污水厂、无为乡镇片区厂站(6+9)、无为城镇片区(无为城东污水厂、无为绿泉污水厂))、和县项目(和县第一污水厂、和县第二污水厂、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宣城项目(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的维护及检修业务、运行及污泥脱水业务、化验辅助业务、综合辅助业务、厂(站)值守业务、泵站调度业务、泵站巡检业务、管网巡查业务、管网养护业务、应急抢险业务等生产辅助服务。
2.3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芜湖一、二期项目24个自然月,繁昌、无为、和县、宣城等项目12个自然月。开始服务时间以合同生效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两个标段相同):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站)运维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运维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过程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具体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等)。
(3)财务要求:2021、2022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两个标段。
(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最多被授予一个标段。
(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授予其投标报价金额较大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依序递补;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两个标段的投标报价金额相同,则授予其第一标段中标,其余标段依序递补。
按上述规则依序推荐中标人后,如出现无中标人可推荐的标段,该标段可做流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8月2日09时至2024年8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