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3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503会议室面积130平方米,改造工作主要有拆除原装修、重新装修,安装调试会议视频、音响、话筒、LED大屏、会议桌等。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报价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报价。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报价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8.报价人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报价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下列之一业绩: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会议室音视频改造或采购项目
(2)单个屏体面积不小于5㎡的LED大屏采购项目
(3)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的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1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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