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白音华公司2024年8月牙轮钻机(含智能穿爆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采购一台牙轮钻机,用于煤炭爆破打孔作业,建立穿爆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爆破设计、自动布孔、钻机自主运行、可视化远程操控等功能。满足智能化矿山建设需求,达到 智能化验收和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矿山验收中的智能穿爆标准要求。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牙轮钻机 |
孔径160~210mm;功率≥425kW,内燃驱动 |
台 |
1 |
2 |
智能穿爆系统 |
建立穿爆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爆破设计、自动布孔、钻机自主运行、可视化远程操控等功能。 |
套 |
1 |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到货验收,达到联合试运转条件。
交货地点: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使用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钻孔直径≥180mm的牙轮钻机的整机销售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投运(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本次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产品业绩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钻孔直径,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够体现出钻孔直径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