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分公司烟台燃机项目第四批辅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2 规 模:本项目为一期工程:烟台发电厂2台9F级重型燃机项目本期建设2台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490MW。
2.3 标段划分:山东分公司烟台燃机项目第四批辅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交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提前或延后交货将不引起商务变化,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6 招标范围: 1套出力为50t/h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及附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国内火电单机300MW及以上机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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