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4-2025年度白鹤滩电站左右岸厂房及控制楼LED显示屏增设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在白鹤滩水电站生产区域搭建生产信息、运维管理、文化宣传等综合展示平台,提升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生产区域形象,保持金沙江流域电站厂房区域形象的基本统一,计划在左、右岸厂房安装间及控制楼区域分别安装一块LED显示屏。
2.2 招标范围
在白鹤滩左、右岸主厂房安装间(进厂交通洞对应上游侧)分别安装一块有效显示面积约81平方米分辨率为8K的LED显示屏,在控制楼一楼安装一块有效显示面积约12.96平方米分辨率为4K的LED显示屏。
(1)完成3块LED拼接显示屏屏体及相关配套硬件产品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
(2)完成内容传输系统建设,建设一套分布式内容发布大屏管理系统,满足电厂文字、图像、音频及视频内容发布需要。
2.3 工期要求
项目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LED显示屏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LED显示屏供货业绩(单个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150万元,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LED显示屏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LED显示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6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