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一二期机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装卸销售项目,项目资金已落 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一期炉底渣采用湿排渣方式,炉膛内燃烧后的灰、渣直接落到锅 炉底部的浸没式刮板链条输送机渣槽内,输送机渣槽大约能储存6小时的灰渣,SFC槽内的灰渣通过浸没式链条输 送机将其连续输送到渣室,渣室内的渣由装载机铲到渣车上,送到灰场暂存或直接外运综合利用。每台锅炉配两 台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6%(设计煤种),在正常情况下空预器和电除尘第一电场的灰输送到粗灰库,二、 三、四、五路输送到细灰库。两台炉共用2个770m³灰库,分别为粗灰库和细灰库。粗、细灰库下面各设三个出灰 口,其中两个出灰口下设干灰散装机,另一个出灰口下设湿式双轴搅拌机,湿式双轴搅拌机作为紧急情况卸调湿 灰用。 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每台炉配置两台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设计煤种下除尘效率不小于99.92%,除尘器阻力不大于200Pa,漏风率不大于1.0%。电除尘器选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电除尘 采用高频电源,型号为GGYAJ;电场有效流通面积为693平方米;5个电场。一台炉有60个电除尘灰斗,每个灰斗下 都设有一个仓泵。省煤器A、B侧各4台仓泵组成一个输送单元,灰并入省煤器粗灰输送管道输送到粗灰库或原灰库 。电除尘一、二电场分A、B、C三侧,分别采用四台仓泵串联方式,4台仓泵组成一个输送单元,A、B、C三侧粗灰 输送管道单独输送到粗灰库或原灰库。电除尘器三、四、五电场分A、B两侧,每侧分别采用六台仓泵串联方式,飞灰并入三、四、五电场细灰输送管道输送到细灰库或粗灰库。每台锅炉设计排灰量为61.7t/h,BMCR工况下排 灰量为81t/h,每套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的设计输灰能力不小于108t/h(考虑到设计煤种灰量75%的设计裕量)。共设3座灰库(原、粗、细灰库各1座)作为厂内干灰的储存设施,灰库直径为Φ15m,高度约为29m。原、粗 2座灰库能满足BMCR工况下2台炉燃用设计煤种约46小时排灰量,两台炉燃用校核煤种约33小时排灰量。灰库库底 设有气化装置;库顶有布袋除尘器、压力真空释放阀、灰库料位计等设备。原灰库有2个放灰口,一个放灰口安装 一台双轴搅拌机,另外一个放灰口安装一台干灰散装机;粗灰库有4个放灰口,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双轴搅拌 机,另外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干灰散装机;细灰库设4个放灰口,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双轴搅拌机,另外 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干灰散装机。非事故应急情况下禁止卸调湿灰。每台炉设一台风冷干式排渣机,连续运 行。干式排渣机与锅炉出渣口用渣井相连,渣井容积可满足设计煤种BMCR工况锅炉6小时排渣量。渣井底部设有液 压关断门,允许风冷式排渣机故障停运6小时而不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碎渣机设在风冷干式排渣机出口,负责将 大块渣破碎至粒径不大于25×25mm,进入渣仓储存。每台炉设一座渣仓,可贮存锅炉燃用校核煤种时不小于14h的 渣量。每个渣仓底部设有2个排渣口,其中1个接湿式搅拌机,用于干渣调湿,调湿后的渣通过自卸卡车运至灰场暂 存或外运综合利用;另1个接干渣卸料散装机,用于干渣直接装车后外运综合利用。 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 司一、二期燃煤种比较多样,加权平均灰份可能4%至20%。正常运行时,根据燃煤灰份不同,投标方每天外运的粉 煤灰约为500~3000吨;炉渣约为50~250吨;石子煤约1~2吨,以上数据为参考数据,以实际生产量为准。要求 投标方有连续每天外运粉煤灰3000吨的能力和销量,以满足迎峰度夏期间高负荷高灰份煤种的要求。
2.2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厂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一二期机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装卸销售项
2.5.1 招标范围:(1)粉煤灰约40万吨。自灰库下料口以后的所有工作,含排灰工作(包括干灰散装机、湿 式搅拌机的操作)。即投标方须将粉煤灰安全、无散落、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合法处置; (2)炉渣约7万吨。一期渣室内湿渣的装载、运输及后续所有工作,二期自渣仓下料口以后的所有工作、含排渣工作(包括散装机、湿式搅拌机的操作),灰场内堆存的废灰渣(废灰、废渣、污泥等混合物)2万吨。投标方须将炉渣安全、无散落 、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合法处置; (3)石子煤约260吨。一期渣室口的石子煤堆的装运及后续的所有工作,二 期磨煤机区域内石子煤斗的叉运及后续的所有工作。即投标方须将石子煤安全、无散落、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 合法处置。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65天,工期说明:365日历天。其中二期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的销售清运时 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一期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的销售清运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 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一二期机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装卸销售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独立 承包过燃煤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粉煤灰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显示单机容量,可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合同及业绩汇总表中均未体现单机容量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连续的12个月内拥有30万吨 及以上粉煤灰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明确体现数量的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数量,须 在项目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并提供发票佐证,合同及业绩汇总表均未能体现数量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具有2年及 以上燃煤电厂维护或服务项目经理经验(需在第六章第5.4.2款主要人员简历表进行描述);
(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3 19:00:00时至2024-08-30 19: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