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
2.2项目类型: 施工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铝业产业园区
2.5招标范围:
包铝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所有厂房压型铝合金板围护结构及压型铝合金板范围内窗户的供货、安装施工,钢结构包含钢檩条、系杆、雨蓬、墙面檩托的制作安装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围护结构工程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年内承包商所承揽的工程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5000平米及以上铝镁锰板外围护结构施工业绩。(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将业绩合同原件送至评标现场用于复核,业绩认定以投标文件载明内容结合原件查验结果为准,合同原件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05 09:00——2024-09-16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