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物资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82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物资管理系统 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地磅系统建设;(2)视频监控系统建设;(3)流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配套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及调试。(4)工程物资管理系统APP开发。本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安装、试运行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服务;负责合同系统开发、测试、试运行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物资管理系统 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CMMI 3级及以上证书。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及以上IT软硬件系统集成、视频监控等硬件设备采购类项目或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类似软件系统开发项目(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须含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工期等关键信息)。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3 16:15到2024-09-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