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 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上海核工院核电 AI 平台开发服务集采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上海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核电 AI 平台开发服务集采项目,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3. 投标人资格
3.1 一般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1.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1.4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 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1.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 遭 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 同一标段投标。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 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熟悉核电业务,核电人工智能大模型平台类或能源数字化咨询类 项目合同不少于 3 个,且团队成员至少一人具备核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 上职称;
3.2.4 具备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2.5 项目经理需持有 PMP 证书或软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 书,核电企业从业经验 5 年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