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公司康平公司、大开厂冷却塔防寒节能装置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建设有2台350MW发电机组,总装机700MW。电厂2012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1年。电厂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交通便利,冷却塔冬季防寒主要采用人工悬挂挡风板的方式。康平电厂2×600MW燃煤发电机组,设有2座淋水面积为6500m2钢筋混凝土双曲线型自然通风逆流式冷却塔,冷却塔壳体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零米半径51.840m,塔高为130.000m,进风口高为8.109m,喉部标高96.296m,喉部半径为29.175m,基础为环板基础,标高0米半径55.332米,标高8.38米半径48.669米,冷却塔防寒设施为传统悬挂挡风板方式。
2.1.2 招标范围:(1)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2号冷却水塔部分挡风板改造为冷却塔随动堆积帘设备(连续90延长米范围)。投标人提供改造方案,方案完成后由招标人审查,若满足要求则进入施工阶段。投标人负责全部设计、供货、安装施工、验收等工作。(2)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1、2号冷却塔新增随动堆积帘式防寒节能装置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2.1.3 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全部工程。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工程地点:(1)辽宁沈阳康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厂区;(2)大连市金普新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有效的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冷却塔防寒装置改造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