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海则煤矿新增矿井水处理项目化工场地扩容工程公用工程系统以及硫酸钠降膜浓缩系统,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大海则煤矿新增矿井水处理项目化工场地一期扩容工程,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位于横山县的白界乡和榆阳区芹河乡境内。园区东北距榆林市约25km,西南至横山县约40km。
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邻无定河,东邻包西铁路(至工业区约18km),包茂高速公路榆靖段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的北部和西部经过,最近处距离约5km,南依榆(林)靖(边)省道(S304),其西界距长庆路约200m,东接210国道(西安—包头,至工业区约18km)。
场地所在区地处毛乌素沙漠东南缘与陕北黄土高原过渡地段,场地地貌单元属风积沙丘,沙丘链走向65°左右,勘探过程中场地未整平,场地整体呈东南地势低,西北地势较高(参见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中地形)。场地地面标高在1116.70~1156.91之间,最大相对高差约40.21m。
主要设备清单见公告附件。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4个月。
2.4 交货地点:大海则煤矿新增矿井水处理项目化工场地部分工业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体现降膜蒸发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进水TDS≥6万mg/L、进水量≥50m3/h),(注: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能体现出进水TDS≥6万mg/L、进水量≥50m3/h)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性能考核报告或用户证明或中交证书。(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瑕疵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00到2024年9月23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