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宁东二期2024-2027年宣传设计制作安装服务及安全标语宣传设计制作安装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宣传制品使用管理,按照上级公司及宁东电厂宣传费管理办法,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结合该厂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实际,对该厂工作中涉及大量的VI视觉标识、标语横幅、喷画、背胶、不锈钢宣传栏、展板展架、旗帜、宣传短视频等各类广告产品的策划、创意设计、拍摄、选材、制作、送货、安装施工、后期维护等工作。这些标识需要通过某些材料的广告制作产品为载体才能展现,为确保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各类广告宣传制作需求有效落实,需委托专业的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安装、拍摄等服务。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为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宣传设计制作安装服务、短视频拍摄及宣传片制作、安全标语宣传设计制作安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标语横幅、喷画、背胶、不锈钢宣传栏、展板展架、旗帜、短视频、宣传片的策划拍摄等各类广告产品的策划、制作、送货、安装施工、后期维护等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服务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电厂的标识(或标牌)制作及安装或发电厂的宣传材料设计及制作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5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