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新增汽车采样机系统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确保煤制油化工板块汽车外购煤车车采样,尽量代表被采煤性质,消除人工采样存在安全隐患,提高卸储煤效率,提升样品代表性,降低廉洁风险和生产成本等,需要购置安装汽车采样机2套,包括配套土建,项目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新增汽车采样机系统项目。
2.1.2招标范围:
采购2台汽车采样机、供配电控制系统、软件系统,并对采样机进行配套土建、安装和调试。汽车采样机主要包含采样装置、初级给料机、破碎缩分系统、煤样收集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大小车行走机构、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等;供配电及控制系统主要包含供配电柜、PLC控制系统等;土建部分主要包含汽车采样设备钢框架、地基处理、混凝土场地、控制室建设等。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合同签订后60天到货,到货后1个月内安装完成,安装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性能试验),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制油化工园区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配煤一中心磅房前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450万元的汽车采样机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