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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5     浏览:0    
核心提示:临汾热电全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办综(2024)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临汾热电全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办综(2024)30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临汾热电全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办事处山西临汾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采购期限三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 同采用“ 1+1+1 ”模式,即一年一签合同,合同期满前三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 事宜,如当年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服务标准要求,且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到期后可延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物业管理:厂区办公区、生活区构建筑物、西关公寓楼物业 服务,包括厂区值休楼、办公楼、综合楼、项目部食堂(另行租赁区域除外)、 西关公寓等房屋建筑内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及其水、暖、电系统设备设施, 门窗、屋面、消防水系统等发生的缺陷进行修理,办公设施、办公家具、职工餐 厅设施、职工公寓房间设施维修服务;收发事务服务;保洁服务:除输煤系统、化学水及灰库、各控制室、继电器室、热工电子间、 卸煤沟及条形煤场建筑物以外所有区域的保洁服务(设备保洁不含在内),保洁  范围约 16 万平方米左右;公务、生产及通勤车辆管理及驾驶服务;

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9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150 万元及以上物业服务(需包含保洁服务、后 勤设施维修服务、车辆驾驶人员委托服务任意两种及以上)合同业绩 2 份,且合 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 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 信息页。

3.2.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近一年内6 个月及 以上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公司公章。

3.2.4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 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相关证明,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 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 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9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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