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福泉电厂2025年度脱硫石灰石(两标段)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2×660MW项目,采购2025年度脱硫运行用石灰石,数量约231000吨。标段(包)划分:1标段标数量138600吨占电厂总招标量的约60%,2标段标数量92400吨占电厂总招标量的约40%。
项目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向家桥村(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公路运输
交货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投标函中交货期请按此处内容原文填写)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灰石或碎石或砂石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1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