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全厂仪表设备材料(一体化温度变送器、防爆型仪表接线箱等)采购,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全厂仪表设备材料(一体化温度变送器、防爆型仪表接线箱等)采购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是陕煤集团立足陕北的资源优势,从将陕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升级出发,谋划的特大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仪表备件总计100项,包括一体化温度变送器、防爆型仪表接线箱等,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详见采购清单。投标人负责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指导、检验和实验、验收、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备品备件等能满足所有技术附件要求的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细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采购清单及相关技术附件为准。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6、质保期:合同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3份及以上合同业绩(单笔合同额大于100万元(包含100万),且需为自控仪表类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金额、供货范围、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