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工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施工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精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其下设的区域项目公司为项目业主。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招标人业务需要,针对招标人下辖分布式光伏电站场区内开展的升级改造,例如配合电网公司区开展的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场内配套施工等,通过必要的改造工作消除缺陷与安全隐患,从而提升发电效益,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本次招标拟选取2家单位,为招标人提供下辖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施工改造(为期三年)。
(1)项目类型:分布式光伏项目(主要为工商业屋顶分布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
(2)项目规模:项目总装机约200MW;
(3)项目地点: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分布于浙江、山东、江西等省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后续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新增项目地点);
(4)本项目为零星项目,清单所列工程量均为预估,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且各项目存在多次分散施工的可能,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不利因素。
(5)本次为框架集中采购,具体执行按项目专项委托书确定。受托人收到招标人或其下属项目公司委托书后开展相应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据实结算,受托人执行未在委托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人不予认可。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光缆、桥架等拆除及安装;配电房设备(包括高低压柜、变压器、二次设备)拆除及安装;屋面维修;电站运维系统接入调试;电气试验及并网验收;彩钢屋面运维走道板安装;屋面水平生命线安装等;电缆绝缘老化检测、爬梯更换、线缆套管安装、围栏加装、电站预防性试验等。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计划工期三年,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计划结束时间为2027年11月,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容量至少8MW的已完工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业绩(提供合同及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其中至少1个项目规模不小于5MW。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5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