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屯宝煤矿矿井水高效旋流净化预处理系统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屯宝煤矿位于新疆昌吉市硫磺沟境内头屯河西岸0.8km处,北距硫磺沟镇12km,东距乌鲁木齐市50km,距昌吉市58km,行政区隶属昌吉市管辖。项目在屯宝煤矿矿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8"56.07",北纬43°39"44.02"。屯宝煤矿是于2001年整合昌吉市屯河、宝山两个小煤矿而成立,矿井初步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t/a,主运输环节预留能力500万t/a,2010年4月11日通过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设施和项目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2013年3月,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矿生产能力进行了核定,核定产能为270万t/a。2015年投资约1.9亿元左右完成洗选厂建设工程,现已正式投产。洗选加工产品为洗精块、末煤和煤泥。煤矿井田面积约2250hm2。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依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高效旋流净化预处理系统工程技术方案(额定处理量≥150m3/h)要求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运输、装卸和现场保管等)、新处理站与原处理站串联运行的电控部分改造、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工作及联合试运转等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设计工期为2个月,工程施工工期10月(包含设备采购期2个月、调试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2.1.4工程地点: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三区060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个担任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6 18:3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屯宝煤矿矿井水高效旋流净化预处理系统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屯宝煤矿位于新疆昌吉市硫磺沟境内头屯河西岸0.8km处,北距硫磺沟镇12km,东距乌鲁木齐市50km,距昌吉市58km,行政区隶属昌吉市管辖。项目在屯宝煤矿矿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8"56.07",北纬43°39"44.02"。屯宝煤矿是于2001年整合昌吉市屯河、宝山两个小煤矿而成立,矿井初步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t/a,主运输环节预留能力500万t/a,2010年4月11日通过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设施和项目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2013年3月,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矿生产能力进行了核定,核定产能为270万t/a。2015年投资约1.9亿元左右完成洗选厂建设工程,现已正式投产。洗选加工产品为洗精块、末煤和煤泥。煤矿井田面积约2250hm2。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依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高效旋流净化预处理系统工程技术方案(额定处理量≥150m3/h)要求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运输、装卸和现场保管等)、新处理站与原处理站串联运行的电控部分改造、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工作及联合试运转等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设计工期为2个月,工程施工工期10月(包含设备采购期2个月、调试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2.1.4工程地点: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三区060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个担任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6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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