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东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以张发改审字【2022】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10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编号:HNDC-2024-04 建设地点:张北县城区内 项目名称:张北县东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 建设规模及内容:(1)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为63.83亩(近期)。
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AA0 综合生化池、二沉池、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臭氧稳定池及射流泵房、巴歇尔计量槽、再生水水池、配电室及鼓风机房、污泥回流池、污泥池、污泥处理车间,除臭设备间、机修间及库房、综合办公楼、门卫室等。
(2)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13925m。
(3)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
(4)新建再生水管道(DN500)总长度9770m。
招标范围:张北县东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综合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张北县东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之一即可:a.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b.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
(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
(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②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⑥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9 20:00:00:00至 2024-10-15 2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