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新能源建设规模 80 万千瓦, 新建制氢、储氢及一套 18 万吨级合成氨装置。
新能源部分装机 80 万千瓦,其中风电 7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风 电 3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为自发自用,另外 40 万千瓦风电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配套建设 40MW/80MWh 储能装置,新建一座 220kV 汇集升压站;风电:安装单机容量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 110 米及以上,叶轮直径 190 米及以上;光伏:安装 N 型 560Wp 双玻双面组件,采用平斜单轴支架和组串式逆变器。
制氢合成氨部分:项目建设 50 套200Nm3/h 的 PEM 制氢设备,36 套 1000Nm3/h 碱液 制氢设备,建设 20000Nm3/h 的空分装置、建设一套年产 18 万吨合成氨装置、储氢、储 能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设计年制氢量 3.2 万吨、合成氨 18 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具
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 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
标段 01: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柔性管 控系统电源管 理模块设备采 购 |
柔性管控系统电源管理模块 (包括平台软件、功率控制装 置两种控制通道)必要的软 硬件及服务,包括电网接入协 调,电源管理模块的相关设计、 应用功能开发、设备及材料采 购、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 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 |
交货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 区;交货期: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 2025 年 01 月 31 日前完成现场调试 (具体以工程建设进度 为准)。 |
1000 |
2. |
|
标段 02:大安 规模化风光离 网直流制氢创 新示范项目逆 变电源成套装 置采购 |
采购 1 套逆变电源成套装置;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供货、 运输、装车、卸车、配合安装、 调试、培训、配合验收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规模化风光离网直流 制氢创新示范项目现场。 交货期:2025 年 2 月 20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 知为准。 |
1000 |
3. |
|
标段 03:大安 储氢创新示范 项目 15000Nm3 有机液体储氢 装置及公辅设 施 EPC 总承包 |
投标人负责 15000Nm3有机液 体储氢成套装置及固态储氢 与有机液体储氢区域总图、地 勘、公辅设施的设计、设备供 货、施工及调试、达标投产、 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 整套装置质保期满止,为建设 一个完整的工程所需要的全 部工作。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储氢创新示范项目现 场。时间:2025 年 5 月 底投产。 |
1000 |
4. |
|
标段 04: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 220kV 线路送出工程 项目监理服务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 220kV 输电线路 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图 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及调试阶 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 生产阶段、质保期等全过程监 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20kV 线路设备开箱验收、达 标投产、工程结算、竣工资料 审核、移交等。 |
计划施工周期为: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6 月, 服务期限需满足施工、验 收、归档等要求。实际开 始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 知日期为准。 |
1000 |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 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5. |
|
标段 05: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安全验 收评价及相关 技术服务 |
1.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 一体化示范项目(包括风电、 光伏、制氢合成氨部分)开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和评审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取 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文 件。 2.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 一体化示范项目(包括风电、 光伏、制氢合成氨部分)开展 安全验收评价、编制安全验收 评价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取得 专家意见。 3.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 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 部分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备 案安全技术服务,取得危险化 学品登记证。 4.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 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 部分提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及备案技术服务。 5.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 一体化示范项目提供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技术服务。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 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日期: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计划结束 时间 2025 年 12 月。(具 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
1000 |
6. |
|
标段 06: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阻火 器采购项目 |
制氢合成氨部分 7 台阻火器 及配套螺栓垫片 |
交货地点:吉林西部(大 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 园,大安市两家子镇工业 园区大安吉电绿氢能源 有限公司。交货期:2024 年 12 月 15 日。(实际到 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1000 |
7. |
|
标段 07: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 220kV 升 压 站 及 220kV 输 电 线 路工程土建工 程及材料试验 检测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 220kV 升压站及 220kV 输电线路工程土建工 程及材料试验检测包括但不 限于道路工程:回填材料标准 试验及现场压实度检测; 220kV 输电线路:塔基灌注桩 检测,接地电阻检测,回填压 实度检测,混凝土标养、同养 抗渗检测;钢筋、焊接、地脚 螺栓、螺栓连接副检测;建筑 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 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 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本项目 涉及的全部土建检测内容。 |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06 月(具体以工程建设 进度为准)。 |
1000 |
8. |
|
标段 08: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
采购绝缘浇筑母线 160 米及 配套设备;投标人负责提供设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
1000 |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 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
|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绝缘母 线设备采购 |
备的供货、运输、装车、卸车、 安装、调试、培训、配合验收 等。 |
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 体化示范项目总降变电 所;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 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南区 风电配套 220kV 升压站 (大安市新平安镇于家 洼子村)。交货期:2024 年 12 月。具体时间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 |
|
9. |
|
标段 09: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公辅系 统水处理剂采 购项目 |
(一)1.循环清洗剂(桶 装),用量约:(3t)。 2.循环水预膜剂(桶装),用 量约:2.5t。 3.循环水 PH 调节剂(桶装), 用量约:1t。 4.循环水消泡剂(桶装),用 量约:0.2t。 5.循环水次氯酸钠(罐装、有 效含量≥10%),用量约:830t。 6.循环水非氧化型杀菌剂(桶 装),用量约:11t。 7.循环水缓蚀剂(桶装),用 量约:20t。 8.循环水阻垢剂(桶装),用 量约:20t。 9.免费提供循环水成套加药 设备(提供杀菌剂、缓蚀剂、 阻垢剂等的投加设备及相配 套的加药罐、监测换热器、腐 蚀挂片器、自动控制系统及所 需的在线监测仪表等) (二)1.盐酸(脱盐水使用、 桶装、有效含量≥30%),用 量约:2.5t。 2.片碱(脱盐水使用、袋装、 有效含量 NaoH≥97%),用量 约:5t 3.脱盐水次氯酸钠(罐装、有 效含量≥10%),用量约: 80t。 4.还原剂(脱盐水使用,袋装、 有效含量 NaHSO2≥98%或是 复配的桶装还原剂 ),用量 约:8t。 5.阻垢剂(脱盐水使用,桶 装),用量约:8t。 6.氨水(脱盐水使用,桶装, 有效含量≥25%),用量约:8t。 (三)1.乙二醇(冷冻水使用,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储氢创新示范项目现 场。交货期:分批次到货, 第一批到货时间 2025 年 2 月 1 日。(实际到厂 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1000 |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 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
|
|
桶装,乙二醇有效含量≥ 99%),用量约:3t |
|
|
10. |
|
标段 10: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生产准 备物资及工器 具采购 |
1、生产准备物资及工器具种 类 414 项。具体详见清单 2、投标人负责生产准备物资 及工器具分批供货运输、装卸 车入库等全部工作。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储氢创新示范项目现 场。交货时间:2024 年 12 月 15 日前,具体到货时 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 货要求) |
1000 |
11. |
|
标段 11: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碱性水 电解槽监测及 其他辅助工作 技术服务 |
一、服务内容 1.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操作 规程编制; 2.碱性水电解槽监测服务; 3.其他日常工作 二、成果 1.合同期间的每日工作记录 1 份; 2.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操作 规程编制 1 份; 3.提供碱性水电解槽智能采 集终端 1 套,提供数据采集方 案 1 份; 4.完成相关专利 2 件申请(1 件发明专利,1 件实用新型专 利),论文 2 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1000 |
12. |
|
标段 12: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全系 统开车服务 |
负责大安吉电绿氢能源 有限公司暨大安风光制绿氢 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 合成氨部分)全系统开车服 务,并提供开车服务人员。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 求 |
2024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共 10 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 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
1000 |
13. |
|
标段 13: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配套 700MW 风 电 项 目大件运输村 道拓宽及加固 施工 |
负责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 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 700MW 风电项目风电进场村道拓宽 及加固施工(1.进场道路 1-29 加宽改扩建及大件运输 期间路面平整处理;2.进场路 1、3、4、5、11、12、14、 16、17、25、26、27 旧路面 加厚处理),包含本标段范围 内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 程;为完成本标段所需的临时 用地、补偿、工作协调、道路 修筑及所有临建设施等。 |
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11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12 月(维护至 2025 年 5 月风机吊装结 束)。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01: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柔性管 控系统电源管理模 块设备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电源管理模块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标的柔性管控系统电源管理模块设备必须为国产品牌。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 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 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有 2 个柔性管控系统电源管理模块或能 量管理系统或源网荷储控制系统相关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5)投标人的柔性管控系统电源模块或能量管理系统或源网荷储控制 系统须具有平台软件、功率控制装置两种控制通道,至少有一个控制通 道取得 CNAS 或 PAL 检测报告(提供认证报告扫描件)。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 02:大安规模 化风光离网直流制 氢创新示范项目逆 变电源成套装置采 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逆变电源成套装置生产厂家。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 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已投运的逆变电源成套装置设备供 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 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提供投运证明材料)。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 03:大安储氢 创 新 示 范 项 目 15000Nm3有机液体 储氢装置及公辅设 施 EPC 总承包 |
1. 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 死亡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2)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 5 年内具 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施工允许分包,施工单位应具备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为施 工单位,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 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绩, 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 (3)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施工单位 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绩;牵头单位 为施工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施工业 绩,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 内具有至少2份石油化工或氢能设计业绩; (4)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 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或试验成功证明;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 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具有近5年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 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 |
标段 04: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 220kV 线路送出工程项目 监理服务 |
1. 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 死亡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2 个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 设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 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 1 个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4)项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5. |
标段 05: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安全验 收评价及相关技术 服务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石油加工 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2)项目负责人具备化工或安全工程专业一级安全评价师,且为高级工 程师,提供投标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3)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化工项目安全评价服务业绩(投标人 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甲乙方盖章页及联系方式)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标段 06: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阻火器采 购项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 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 经过国家 3C 认证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 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 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阻火器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 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 量)、签字页);代理商可以提供生产厂家供货业绩。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标段 07: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 220kV 升压站及 220kV 输 电线路工程土建工 程及材料试验检测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 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地 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建筑工程材料试验检测类服务业绩 (业绩内容至少包括桩基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防雷接地检测;(投标 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 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标段 08: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绝缘母 线设备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绝缘浇筑母线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 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已投运的绝缘浇筑母线设备供货合 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 围、签字盖章页、提供投运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有效的绝缘浇筑母线型 式试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标段 09: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公辅系 统水处理剂采购项 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水处理药剂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除自身生产 药剂外的外购药剂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并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及代理所有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委托运输方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5)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 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项水处理剂供货业绩(装置规模为循环 水量 18000m3/h 及以上、脱盐水 120m3/h 及以上),投标人须随投标文 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 方式),代理商可以提供药剂生产厂家的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标段 10: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生产准 备物资及工器具采 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近 5 年内不少于 2 个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五 金产品或工器具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 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订时间、甲乙 方盖章页、联系方式。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标段 11: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碱性水 电解槽监测及其他 辅助工作技术服务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1 项氢能技术研发相关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2 名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 (3)投标人拟派遣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注册职业资 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标段 12: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全系统开 车服务 |
1. 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 死亡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1 套合成氨装置开车服务业绩,投标人须 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 范围、签字盖章页)。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标段 13: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化示范项目配套 700MW 风 电项 目大 件运输村道拓宽及 加固施工 |
1. 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项道路施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 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 页),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方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社保证明, 证书注册于本单位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提供 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