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内蒙古 电力全资子公司,负责内蒙古东部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赤峰市2024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9个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林西县、敖汉旗、翁牛特旗、阿鲁科尔沁旗,项目以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开发于一体,项目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具体开发情况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赤峰市政府要求开展,详情见技术文件。
2.1.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为赤峰市宁城县、翁牛特旗、阿鲁科尔沁旗项目;标段二为赤峰市敖汉旗、林西县项目。
2.1.3招标范围:根据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情况,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作,咨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五个旗县九个项目初步规划情况,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要求报告内容、测算模型、边界条件等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和龙源电力相关要求,并配合蒙东公司取得龙源电力立项批复;
(2)政府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项目所在旗县政府要求完成政府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政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发改委、能源局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要求;
(3)投决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五个旗县九个项目深度规划情况,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完成投决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要求报告达到初设深度,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和龙源电力相关要求,并配合蒙东公司取得龙源电力投资决策批复。
(4)其他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报告,如项目评估报告、比选评优报告、风资源分析报告、光资源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注:可研报告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和龙源电力立项、投资决策等要求;如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须按其模板调整报告,须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后报告须满足报送要求(此部分不再额外计费,均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需有专人常驻赤峰开展相关工作,满足最低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1份和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或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职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