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东乡光伏发电二三期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含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项目劳务分包采购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拟建设的光伏电站拟安装直流侧容量100MWp(暂定),交流额定容量为82MWac(暂定),项目采用585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汇为4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内35kV母线;总承包项目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鱼塘清淤、塘梗加高及加固、作业道路等;光伏场区、施工用电和用水及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预应力管桩、电缆、逆变器、箱变、光伏电站智能监控系统采购、气象站)、监造、卸货(含所有甲供设备)、工程施工安装(含施工期水保、环保措施)、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含电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招标范围:
负责项目场内交通工程、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土建、鱼塘整治、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逆变器、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接地、场区监控系统安装及光伏场区系统调试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
104日历天,最终开工日期及合同工期以合同约定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②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承接过光伏项目工程施工业绩1项且履约评价良好。(以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全B证及以上。
项目其他专业负责人:具备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人员。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失误,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投诉的。
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四、参与投标确认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月25日18:00至2024年10月30日18: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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