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2024年公务用车、生产用车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根据铁路装备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部分分公司车辆使用已到达年限,计划采购一批公务及生产用车:内蒙古分公司1辆(公务车)、包头分公司2辆(公务车)、陕西分公司2辆(公务车))、智慧科技公司2辆(公务车)、榆林分公司1辆(生产用车))、肃宁工务机械段8辆(生产用车),共计16辆。详见技术部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交货地址:铁路装备总部及各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的车辆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5 16:00:00。